关于2018年清明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我校2018年清明节假期安排如下:

2018年4月5日(周四)至4月7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

4月8日(周日)正常上班,教学安排上4月6日(周五)的课。

请各部门、部系提前做好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行政值班人员做好节日值班安排,确保节假期间校园秩序安全稳定。各校区间班车停驶,节后恢复正常。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