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项布置会在浦东校区北苑召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附属卫校处级以上干部,共58人参加了会议。
组织部部长郭戎静详细解读了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报告表对填报注意事项作了说明,对集中填报工作作了布置。她重点强调了2017年的变化事项:一是取消了《拟提任表》;二是干部个人事项发生变化后30日内,要严格按年度申报的程序要求报告;三是领导干部在提出辞职时,对上次集中填报后至辞职时发生变化的事项要作变化填报;四是对因私持有证照及出国情况和因私持有港澳台湾证及出入境情况分列填报;五是增加了子女配偶的填报事项;六是对子女、配偶在国外连续生活、学习、工作满一年的情况作了申报要求;七是对干部在国外的存款、投资作了申报要求;八是对核查比对后的处理增加了认定环节,规定更清楚,处理标准更严格明晰。
党委书记郑沈芳强调,本次填报是落实中组部个人事项报告新规定、新要求的初次填报,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会后仔细研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本着对党忠诚的原则做好年度报告。组织部要做好有关解释和服务,把握填报进程和表格初审,高质量落实好本次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