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职〔2013〕2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
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请你们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原《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沪教委职成〔2003〕22 号)作废。
严格规范的教学管理是保持良好教学秩序、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2013年6月21日
附件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促进内涵建设,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专业建设管理
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集中体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学校应从专业建设机制建立、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专业建设规划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课程标准编制以及专业建设评价等方面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和深化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1.专业建设机制建立
专业建设机制建立主要涉及专业建设咨询机构与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能的确定,以及对专业建设实施动态管理等。
学校应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校长、行业企业专家代表和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学校的专业定位、发展方向及改革重点等提出咨询意见。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专业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对学校专业建设进行决策和工作部署。
学校要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会议制度、专业人才需求定期调研制度和年度专业建设状况评估制度,形成学校专业建设的动态管理和动态优化机制。
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专业建设的决策意见,全面实施专业建设工作。
2.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
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并及时调整专业结构,是学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培养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体现自身功能和特色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学校适应力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学校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定期对本地区的人才需求及其变化趋势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
学校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工作一般包括调整结构、打造品牌和完善机制等内容。对人才培养有优势的专业要进行重点建设,打造精品特色专业;要以精品特色专业和学校主干重点专业为核心形成专业群,以精品特色专业建设带动学校专业建设的整体发展。对就业需求逐年下降、学校办学条件不具备以及教学质量不高的专业应加以调整或停办。
学校应以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上海市教委颁布的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增设新专业或专业(技能)方向。其设置条件与设置程序等均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应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3.专业建设规划制定
专业建设规划是学校对专业定位、专业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目标、任务、措施等所做的顶层设计。学校应根据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和相关人才需求调研结果,分专业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的内容要素一般包括:专业建设的背景与基础、指导思想与目标定位、建设思路与主要任务、改革举措与保障条件等。
专业建设规划应体现学校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的工作成果,反映相关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明确专业定位,注重内涵建设,突出改革创新,做到建设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扎实。
专业建设规划一般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专业部起草或直接由专业部负责起草,但须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并由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是专业教学标准校本化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是学校开展专业教学工作的依据。学校应根据教育部或本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教学标准等指导性教学文件和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学习年限、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人才规格、课程结构、主要专业课程内容与要求简介、教学计划表、实施条件等。其中“课程结构”和“教学计划表”的确定是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的重要内容。每一专业均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指导意见,分设两大类课程,即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信息技术基础、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和美术)等,其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技能)方向课程,其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设置课程还应分必修与选修,其中选修课程的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10%。一般周学时为28。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三年制的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由学校制定,要充分听取行业企业的意见。其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市场调研、拟订方案、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审核通过等环节。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经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动。但学校应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进行适时修订。
5.课程标准编制
课程标准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以及选编教材和配备教学设施的基本依据。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原则上均应有课程标准。
凡教育行政部门已颁布专业教学标准的专业,学校应按其中相关的课程标准执行,但可进行校本化处理;凡教育行政部门尚未颁布专业教学标准的专业,学校应按照课程标准开发要求对专业核心课程组织编制校本课程标准。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也应按相关要求开发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课程名称、适用专业、课程性质、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要求、实施建议等。课程标准编制要反映行业企业岗位对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要求,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新知识等“四新”内容,符合职业教育课改理念,充分整合优质课程资源。
学校的课程标准开发工作,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其文本须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并由学校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学校还应建立对课程标准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的动态管理制度。
6.专业建设评价
专业建设评价主要涉及对专业定位、专业师资、专业课程、实训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内容的评价。学校应根据已有基础,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进行专业建设评价,诊断和激励学校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动态监控体系,及时发现专业建设机制、专业设置、专业课程体系、专业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与教学评价、教学资源与保障条件、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学校专业建设目标的实现。
学校应注意对专业建设过程材料及成果的积累,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呈现真实的专业建设工作过程及成效,为开展专业建设评价奠定基础。
学校还应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关注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意见等。
二、关于教学常规管理
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基本规律的体现,是对教学过程的基本要求。严格规范的教学常规管理是保持良好教学秩序、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学校应不断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并切实提高对各项常规制度的执行力。
7.教学工作计划制定
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内部对学期教学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的教学文件。学校每学期开学之前,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部门教学工作计划。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校长提出,经一定审定程序通过后,于新学期开学初下达执行。
8.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制定
校历即学校每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是学校统筹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依据,一般采用表格形式按学期编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学期和寒暑假的起讫时间、教学周数和考试周数,以及对注册、开学和法定节假日等的日程安排。
校历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整体安排,参照日历编写。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
学校职能部门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完成下一学期校历的编制,经一定审定程序通过后,印发全校执行,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学期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班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一般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公共基础课教学、专业技能课教学、考核测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节假日等具体进程。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表要妥善处理好各个教学环节的衔接和各类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
学期教学进程表由教务管理部门根据校历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编制,经一定审定程序通过后,印发各部门执行。学期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履行调整手续。
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可以合并制定。
9.教材使用和选用
教材(主要指教科书)是教师实施课程教学的基本资源。学校应建立严格规范的教材管理制度。使用和选用教材,应充分听取教研组及任课教师的意见,并由分管校长审核。一般应优先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及行业规范教材;无上述教材时,可选用与课程标准要求基本相符的其他正式出版教材,或按课程标准要求自编的校本教材(讲义)。同时,学校还应建立教材使用意见的反馈制度。要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教材的预订、采购、发放等管理工作。
学校要建立校本教材建设激励机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发校本教材(讲义),作为统编教材的补充。校本教材的内容要及时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和职业岗位的变化,体现学校专业特色,适应和满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求;校本教材的呈现方式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型课程的特点;要积极探索开发数字化教材。
10.课程表编制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教育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实行学分制的学校还可有学生个人课程表等。
课程表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编排。编排时应注意课程特点,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尽可能均衡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
课程表一经公布,应严格执行。学校要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等管理制度。任课教师无权擅自改变课表安排。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预先向教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教务管理部门批准后负责做出相应安排,并向有关部门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
11.学期授课计划制定
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对一学期某一课程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学期授课计划由课程基本信息和授课进程安排两部分组成。课程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课程名称、所依据的课程标准、教材名称、总课时、课程目标及相关说明等;授课进程安排的基本要素有:周次、课次、授课内容(主题)、课时等。
教务管理部门要在学期结束前1-2周,将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进行预告,便于教师提前准备。教师必须根据教学任务、课程标准、校历、学期教学进程表,结合班级实际,认真制定学期授课计划。
学期授课计划至少应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负责人初审,然后报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执行,并存档备查。学期授课计划一经审定,应认真执行。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研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和分管校长批准。
12.备课
备课是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重要过程,是保障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教师备课要做到“五备”:即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情、备教法与学法以及备职业岗位需求的发展与变化。要合理设定教学目标,正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恰当选择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效使用教学资源,并注重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有机整合。教师备课应坚持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
教案是教师备课(教学设计)结果的具体展示,也是教师课堂教学的“脚本”。教案包含的基本要素有:基本信息(专业、班别、授课日期、课次、课时、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及相关教学设计说明(如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使用)等。教案一般应根据学期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任课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不少于两周的教案,学期中至少要提前写好一周教案。要鼓励教师编写电子教案。教务管理部门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一次教案检查。
13.授课
授课是学校教育人、培养人和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主渠道。教师应依据课程标准按教案授课。授课的基本要求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讲授正确,组织严密,教法适当,板书工整,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设施设备,职业教育特色鲜明。
教师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缺课,不提前下课。授课过程中,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做好课堂管理,并注重自身的仪容仪表、教态和言行等。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坚持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坚持理论和实践、动手和动脑相结合,探索改革教学模式,实现教学做合一;坚持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多媒体技术有机结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4.作业布置与批改
作业一般包括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技能作业等。教师布置作业,内容要精炼、典型,能够举一反三,并注意通过作业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还要关注学生作业总量的合理调配,逐步提高实践技能作业的比重。
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评语具体明确,并做好作业的反馈指导及作业成绩记录工作。教务管理部门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一次教师作业批改情况的抽查。
15.课外辅导与答疑
课外辅导与答疑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和延伸,是教师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增强学生学习效果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课外辅导与答疑原则上以个别辅导为主,以利于因材施教。
学校应建立课外辅导与答疑制度,安排好教师辅导时间,保证教师一定的辅导次数。教师开展课外辅导与答疑要做到时间、内容有记录,为相关职能部门考核教师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16.班级教学日志管理
班级教学日志是学校各班一日教学活动基本情况的原始记录,主要记载班级授课日期、周次、节(课)次、授课教师、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章节名称或内容摘要)、课堂纪律、学生出勤情况及特殊问题处理等内容。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后,应认真填写班级教学日志,并签名确认。
班级教学日志由各教学班班长或学习委员负责保管并交任课教师填写。教务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网上教学日志填写及管理。
17.实训实习管理
实训实习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应在学期初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岗位特点及所需资源条件等,制定各专业具体的实训实习计划。
综合实训即学生综合技能训练,一般依托校内专业实训条件实施。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应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落实各专业的综合实训,加强对综合实训教学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应依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课程标准,按要求编写综合实训教案;要认真做好实训前场地和材料的准备,检查设备、卫生和安全情况。做到实训过程有记录、使用耗材有登记、教师指导有教案、学生实训有考核。
实习主要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综合性实习。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实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阶段,学校应有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学生实习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并做好学生相关责任保险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还应积极建设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实习网络化管理。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双方均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指导与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应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
实训实习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18.考务管理
考务管理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严肃性和纪律性是实施考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教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校历,统一安排学期考核日程,落实考核场地和监考教师,做好命题、制卷、阅卷、成绩评定、质量分析及学生成绩管理等工作,并创造条件推行教考分离。
学校要提出严格的考核工作要求,加强考风建设,净化考核环境,严肃考核纪律,对作弊学生按照相关制度及时进行处理。
19.教学例会制度建立
教学例会包括教务例会、教研组负责人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是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提出整改措施等。教学例会应定期召开,形成制度,每次例会要有明确的议题和会议记录。
20.教学常规检查
教学常规检查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手段。学校应建立和完善教学常规检查制度,规范教学,促进改革,保障质量。
教学常规检查主要由教务管理部门负责。教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检查制度,每天派专人巡视,检查教师上课、学生出勤情况;定期抽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学生考试及其质量分析情况。做到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度,期末查效果,并注意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校内教学督导制度。校内教学督导由校长牵头、专门部门负责实施,重点对教师的课堂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进行常态性的检查、诊断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督促教师改进,发现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促进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学校还应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出现的过失。
21.听课
听课是学校对课堂教学过程进行检查与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业务学习的常见形式。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听课制度,明确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学期的听课数量及相关要求,开展常态化的听课活动,做到听课活动有计划,听课过程有记录,听课结果有评价有反馈。
22.教研组及教研活动管理
教研组是学校实施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承担本组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职责。
教研组应协助教务管理部门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如检查和督促教师完成教学计划、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协助做好教师教学任务安排等。
教研组应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内容主要有: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教学课例研究、教学资源开发等;教研活动的形式可以有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以及外出学习考察等。
学校要加强对教研组工作的管理,明确教研组长职责,建立健全教研制度。教研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过程记录、有人员考勤,教研活动原则上两周一次。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研组参加教研活动,加强对教研组工作的指导。应提倡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开放式教研活动,相互学习,分享经验。教研组长要认真填写《学校教研组工作手册》,并在学期末上交教务管理部门统一检查和归档。
23.家长座谈会召开
家长座谈会是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桥梁。学校有关部门应定期举办家长座谈会,就本校教育教学等情况与家长进行交流,并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对家长反馈的各种信息,要做好记录,认真分析整理,对所涉及的典型性问题要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24.专业实训中心(室)使用管理
专业实训中心(室)是校内开展专业课程教学及技能训练的主要场所。学校应制定专业实训中心(室)使用的专项管理制度,设立或指定具体职能部门负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管理人员应做好相关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根据学校财产管理要求建立完备的资产台帐;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专业实训中心(室)应优先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由相关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做到最大限度地提高专业实训中心(室)的使用效率。相关管理部门还应加强专业实训中心(室)使用过程的动态管理,及时记录材料消耗、能源消耗、设施设备使用及损坏等情况,保持场地整洁,保证运转安全有序。
25.网络课程学习管理
网络课程学习是信息时代条件下一种新的学习形式,它能促进优质课程资源的有效利用,是转变和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的重要途径。学校应根据本校现有基础,创设条件,积极开设网络课程。
开设网络课程的学校,要制定网络课程学习专项管理制度,配备网络课程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选课、学习方法、学习技术、学习时间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指导,掌握学生学习动态,督促学生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学校应有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网络课程的学习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帮助学生完成注册、选课及学习测试,并做好学生学习成绩统计等工作。
26.学分制管理
学分制是以学生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用绩点和学分来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一种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分制实施方案,对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习评价、学分认定、免修、重修、学费收取、休学、退学、毕业、结业等做出具体规定,并就学分制实施的相关事宜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出详实的解释与说明。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深化学分制改革,不断完善学分制管理办法。
27.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一般包括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等。学校教学档案管理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应按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教学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并认真执行。
三、关于教师教学业务管理
加强教师教学业务管理、提升教师教学业务水平是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提高学校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方面。学校一般通过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制定、教师聘任与考核、教师教学业务培训、新教师与兼职教师管理、教师教育科研管理和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管理等实施教师教学业务管理。
28.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是学校对某个时期内提升本校教师队伍质与量的整体设计,是进行教师教学业务管理的主要依据。一般以3-5年为一个周期。其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及建设举措等。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应以学校发展规划与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为重点,要建立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企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走进课堂的有效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创新举措,以推动本校师资队伍的优化与建设。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应在校长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29.教师培养计划制定
教师培养计划是对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具体化。学校应将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转化为阶段性的专项工作计划,并予以分步实施。要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统领下,制定具体的教师培养计划。教师培养计划的周期可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教师培养计划应突出阶段目标、培养途径、培养措施、工作步骤等内容。学校在制定整体的教师培养计划基础上,还可根据需要分别制定新教师、青年教师、“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专项培养计划。学校还可指导教师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和教师培养计划安排,结合本人实际,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
学校教师培养计划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30.教师聘任与考核
教师聘任与考核是教师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应贯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对教师实行聘任制,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
学校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设置教师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制定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标准。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教师考核小组,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学年考核(含兼职教师)。教师学年教学业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继续受聘任教和学校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在做好教师聘任与考核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实训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及教务人员等聘任与考核工作。
31.新教师与兼职教师管理
学校应制定新教师(含见习教师)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为每一位新教师安排至少一名带教教师,负责指导其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学生辅导及班主任工作等,帮助其尽快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同时还要加强考核,对不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可按有关规定作转岗或不再续聘处理。
兼职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制定兼职教师的选聘条件,重点选聘专业教学和实训急需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并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专兼职教师比例规定,聘用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及授课情况而定,原则上一学期一聘。学校应要求兼职教师定期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并将其纳入教师的考核范畴,加强对其教学质量的监控。学校还要注意发挥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在专业课程教材建设与专业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32.教师教学业务培训
教师教学业务培训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学校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明确的教师教学业务培训制度,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常态化。
专业技能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生产一线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公共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接受实践教育培训。教师的企业实践学时(学分)和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鼓励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和职业资格晋升的进修,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积极参与科研、学术和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
学校应将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教学效益。要积极推进教师培训管理的信息化。
33.教师教育科研管理
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旨在掌握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解决一线教育教学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夯实教师教育教学基础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要确定专门的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全校教育科研工作。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将教育科研工作纳入常态管理范畴。对承担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与实验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将其所取得的成果作为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等的重要依据。学校还要注意做好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归档工作。
34.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主要教学业绩的真实记录,应按人建档(含在编教师和兼职教师)。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应由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教师个人的基本情况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约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量情况登记表、职务评定与晋升审批材料、教学业务水平考评及奖惩材料、教科研成果、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企业实践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的相关资料。
新教师或新引进的教师应在任教的第一学期内把到校前的业务情况如实填报,经人事部门核实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以上内容,如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新的相关规定,则按照新的相关规定执行。
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市教委教研室、市教育评估院、市教育技术装备部、市学生事务中心、市教科院职成教所、市教育考试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3年6月2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