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出台的背景:
为适应本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的相关要求和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在2015年9月公布了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两个重要配套文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注:制订上述《办法》,目的是适应新一轮高考改革趋势,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就业和发展“立交桥”。
评价内容与方式:
1、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
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水平及相关职业素养养成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与专业技能学习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及其他证书等。
2、公共基础课程考试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
2)考试形式
(1)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注:合格性考试为学生必考,等级性考试为学生选考。
(2)语文、数学和英语(含听力测试)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实行分卷合场,一次完成,均采用书面笔试方式。
注:英语等级性考试中含口语测试,单独组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
(3)信息技术基础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注:可以《计算机操作员(五级)》考证代替《信息技术基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3、命题依据
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4门科目考试以市教委颁发的相应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
注:考试命题强调基础,突出能力,注重相关知识与技能在生活和职场中的应用。
4、考试时间与成绩评定
1)语文、数学和英语(含听力测试)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2)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时间均为40分钟,满分各为50分。
英语科目等级性考试(含口语测试)的书面笔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40分,口语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分。
3)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其评定办法为:以获得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为前提,根据学生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得分之和(满分为150分),按获得等级性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数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约占15%;B、C各约占30%;D约占20%,E约占5%。
注:凡参加等级性考试的学生,如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为“不合格”,则其等级性考试不给予等级,合格性考试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4)信息技术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注:凡获得《计算机操作员(五级)》的学生,可直接认定《信息技术基础》成绩“合格”,二考要求相同,《计算机操作员(五级)》考证鉴定中心每月常设考场。
评价组织与实施:
学业水平评价对象为具有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本市中高职贯通培养、中本贯通培养的学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1、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
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收集和验证相关证书等档案材料,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进行记录,并每学期按要求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填写。
2、公共基础课程考试
1)考试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在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后,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注: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有1次报考机会。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及信息技术基础科目考试,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2)考试组织
所有科目考试均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成绩评定。
3)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考试一般在学生入学后3个学期内完成
信息技术基础科目的考试安排在一年级的第二学期末
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安排在二年级第一学期末
4)考试管理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4门科目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评价结果应用:
1、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成部分
2、作为用人单位录用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3、作为评价和改进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特别提醒:
1、本办法自2015学年起对新入学的学生开始试行。
2、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就是高考,学生务必诚信参加考试。
3、带好二证(学生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提早熟悉考点和交通路线,提早到达考点侯考,路上务必注意交通安全。
5、考点内没有午餐供应,也不提供休息场所。
附: 2016年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安排一览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内容 | 我校学生考试地点 |
12月17日 (星期六) | 8:00起 (每场10分钟) | 英语口试(等级性考试) | 1、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徐汇区百色支路35号) 2、华东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徐汇区梅陇十村76号) |
12月24日 (星期六) | 9:00—10:00 | 语文(合格性考试) | 1、上海市第四中学 (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 2、上海市第54中学 (徐汇区康平路34号) |
10:05—10:45 | 语文(等级性考试) | ||
13:00—14:00 | 数学(合格性考试) | ||
14:05—14:45 | 数学(等级性考试) | ||
12月25日 (星期日) | 9:00—10:00 | 英语(合格性考试) | 1、上海市第四中学 (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 2、上海市第54中学 (徐汇区康平路34号) |
10:05—10:45 | 英语(等级性考试) |